中国央行鼓励中资发行人在境外融资时选聘一家中资国际评级机构

近日,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《全面推动北京征信体系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行动方案》(“行动方案”),指出「鼓励发行人选择两家以上的信用评级机构开展评级业务,发挥双评级、多评级的交叉检验作用。鼓励辖内地方政府平台、金融机构及发债企业在境外融资时使用本土评级机构的评级服务;在中资美元债备案环节,鼓励发行人至少选聘一家本土评级机构,逐步提高本土评级机构在国际资本市场的话语权」。